精彩书摘:
《宪法学专题研究》:
实践的发展催生思想的变革。从19世纪末开始,西方国家大都进入到帝国主义阶段,“法律社会化”思潮兴起,西方的法律本位已由“个人本位”或“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化;帝国主义的扩张政策和瓜分殖民地的狂潮,对西方宪法学家有重大影响,现代宪法思想应运而生,主要代表艾斯曼、戴雪、狄骥等。
艾斯曼宪法思想的理论基石主要是“个人权利”,但他讲的个人权利的理论根据已不是“自然状态”“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而是从人的现实存在去阐述人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尤其是他关于“法律是自由的儿子”的名言,使他的宪法思想具有现代色彩。
艾斯曼的宪法思想,涉及范围广泛,甚至有时还探究了法理学中的问题。概括起来,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艾斯曼认为国家是宪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在他看来,国家——国家形态及统治形态,是宪法学研究的对象。由于研究国家的学科有数个,如政治学、社会学等,而宪法学只研究为保卫自由而限制国家权力的宪法。在这里,近代政治自由便成为艾斯曼宪法理论的核心或基石范畴,正是它派生出了宪法的基本原理。在英国,表现为四项基本制度,即代表制、两院制、大臣责任制和议会内阁制;在法国,表现为四项理论成果:国民主权、权力分立、个人权利和成文宪法。艾斯曼的重要贡献在于:对上述八项宪法原理和制度进行阐述、分析和总结,构造古典宪法基础理论的完整体系,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予以改造,使之适应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的需要,从而又开拓了现代宪法基础理论。正如日本宪法学家深濑忠一在《艾斯曼的宪法学》一文中所指出:“艾斯曼宪法学的最大特色,是将指导、规制法国宪法政治实际的宪法的一般原则,将英国议会制以及法国大革命的精神与经验作为源泉、基础,以历史性的、发展的眼光以及比较的视角进行观察,在西欧‘近代政治自由,的大理念之下予以综合,从而构造一个宏大的宪法学体系。”
第二,个人权利理论在艾斯曼的宪法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甚至成为他阐述宪法原理的出发点。当然,他的个人权利理论不是建立在“社会契约”和“天赋人权”的基础之上,而是基于在西方流传甚广的“近代政治自由”。更重要的是,他从个人权利中又引申出了“国民主权”。他指出,主权只存在于国民这个整体,主权只能由包括国民的团体来行使,即“通过代表的统治”,于是又引申出了“代表制原理”。
第三,国民主权原理。从个人权利引申到国家权力,就存在一个权力的正当性问题,即国家权力(主权)存在于谁?艾斯曼认为,保障近代自由最适当的就是主权存在于国民之中,即国民主权原理。在国民主权与统治形态的关系上,艾斯曼认为,主权存在于国民,并不意味存在于现实的每一个个体,而是存在于各个集团。所以,单个个人无法行使主权,主权只能由包含各个人的意志(通过大家投票表决)的国民团体来行使,而个人参与这种团体的权利,就是“参政权”,拥有参政权的是“有权者”,他们构成了“法律上的国民”,由有权者就法律草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予以执行,即亲身行使主权是“直接的统治”,而在他们的名义下,将这种权力的行使委托给他们选出的代表行使则是“通过代表的统治”。于是,艾斯曼宪法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代表制原理。
第四,代表制原理。艾斯曼认为,“通过代表的统治”中的代表,是在主权者人民授予之权限内,以人民的名义自由地决定事务,人民通过他们的口以及行为来表达自己的意志,这种“通过代表的统治”比国民直接进行的统治要优越。因为,(以立法权行使为例)广大市民缺少关于法律的专业知识,他们既未受到过这方面的教育,也没有研究这方面知识的空闲,不能对法律或法律草案作出适当评价。同时,“通过代表的统治”并不排斥全体人民参与政治活动的参政权,它是一种为表明国民意志而参加评议的权利,属于全体市民,它的行使是国民主权原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必须与投票方式和多数决(定)原理相结合。
……
作者简介:
陈焱光,湖北浠水人,先后获湖北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基本理论,人权理论与实践,司法制度与实践,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等。主持和参与省部级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出版专著《公民权利救济论》《公民权利救济基本理论与制度建构体系研究》,主编及合著著作十余部、教材6部。
内容简介:
《宪法学专题研究》是湖北大学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的第1批项目的成果。
《宪法学专题研究》是立足于当前法学专业研究生教研的现状,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作者近年来教学和研究的相关成果,独著而成的学术著作,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创新之处
《宪法学专题研究》选取宪法学科研究生学习和研究必须掌握的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相关问题的深入度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做专题性深入研讨,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教学实践价值。
目录:
第一章 宪法概念
第一节 宪法概念的地位和意义
第二节 宪法概念的语义分析及其近代嬗变
第三节 现代宪法
第四节 当代中国宪法概念缕析
第五节 如何揭示宪法概念
第六节 新的宪法概念的意义
第二章 中西宪法思想的演进与检视
第一节 近代以前的宪法思想
第二节 中世纪宪法思想
第三节 西方近代宪法思想
第四节 西方现代宪法思想及其代表人物
第五节 中国近代宪法思想
第六节 马克思主义宪法思想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 宪法原则
第一节 宪法基本原则的引入、阐释与发展检视
第二节 宪法基本原则:不同的学理界说与共同的学理幻象
第三节 宪法基本原则的科学建构:普适性原则与国别性原则的分层及协调
第四章 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
第一节 权利、义务、权力、人权、公民权之含义
第二节 人权的法哲学
第三节 宪法基本权利总论
第四节 社会转型与公民基本权利的重塑
第五节 若干公民基本权利探赜
第五章 国家权力及其制约
第一节 宪法下的国家权力及其规范
第二节 西方权力制约思想的历史演进与评析
第三节 新中国权力制约与监督制度的回顾与反思
第四节 权力控制的基本路径
第五节 宪法主治下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法律体系的建构
第六章 宪法程序
第一节 宪法程序概念分析
第二节 宪法程序的分类
第三节 宪法正当程序及其价值
第四节 我国宪法程序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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