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
十九 权力与权利
日前,数友闲坐,百无聊赖。笔者突发奇想,让他们准备纸笔,我来听写几个词组,看谁写得又快又准。在那几个词组中,我念了“QUAN—LI”一词。结果,五人中有四人很快就写下了“权力”,只有一人犹豫片刻后问道:“哪个‘LI’?”便有一人讥笑道:“力量的‘力’呗。这都不知道?弱智!”
假如这是一次抽样调查,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调查对象中,80%的人在听到“QUAN—LI”时首先想到的是“权力”;20%的人想到了还有“权利”;而且有20%的人大概根本就不知世间还有“权利”二字。
诚然,这只是个游戏,并不能准确反映人们对“权力”与“权利”的认识,但是它毕竟表明了这样一种心态,即在我们的潜意识中,“权力”是比“权利”更重要也更引人注意的东西。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权力”也确实比“权利”更受人青睐。人们不仅关心自己手中的权力,而且关注别人手中的权力。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权力可真是个好东西,因为有了它就可以办到很多别人办不到的事情。于是,便有人用尽各种手段去追逐它,大的和小的,好的和坏的。真让人着迷!
权力经常是与官连在一起的,而且据说根在国家。但是国家为何有权力?有人说,国家有权力是因为国家有钱,因为老百姓的一切都是国家给的。其实不然,国家本来什么都没有。国家并没有钱,因为国家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国家的钱都是老百姓给它的。国家的财富都是人民创造出来的。当然,有人创造得多些,有人创造得少些。有人给得多些,有人给得少些。
人民把自己的钱交给了国家,无论是通过上缴利润还是纳税,就是要从国家换回某些东西,或者说就具有了某些权利。这和人类的其他交换行为是一样的道理。在此,人民换取的主要东西是各级政府官员的管理性服务。人们要在群体中生活,这种管理就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人民用纳税的钱换取政府官员的管理服务,就像人们花钱去购买厨师和理发员的服务一样,在“买单”的时候就获得了享受服务的权利。
这些年的市场经济使许多人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有序的市场竞争可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在政府官员的管理服务“市场”中,我们也应该引进这种竞争机制。甭管你是什么干部,只要你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只要你侵犯了人民的“消费者权利”,人民就可以让你“下岗”。当然,如何建立这种有序的“官员服务竞争机制”,正是摆在国人面前的一个大课题。
……
作者简介:
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生于北京。“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在“北大荒”当过八年“知青”,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考入大学后连续攻读法律七年,于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此后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SJD)学位;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做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访问过近二十个国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挂职)。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犯罪悬疑小说”五部,并被译成法文、意大利文和英文出版;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12)担任“周末论法”节目的特邀主持人。
内容简介:
法治是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行为环境。在任何社会中,法治都不会自然天成,而只能教化养成。
法学应该是博大精深的,因为它要汇集人类智慧的成果,要凝聚人类思想的精华。然而,法学又应该是通俗易懂的,因为它只有掌握在百姓的手中才能发挥作用。为此,法学应该走出脱离世俗的“象牙塔”,步人寻常百姓家:用老百姓的话,说老百姓的事,谈老百姓没太注意的问题,讲老百姓不甚明白的道理。
人生就像一个故事。每当一个生命诞生的时候,一个人生的故事就开始了。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那故事也不断地发展演变,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很多人都认为自己的故事是非常独特的,是与众不同的,但事实上,每个人的故事都在很大程度上重复着前人的故事。虽然每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各不相同,虽然每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各不相同,虽然每个人似乎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演绎着故事的情节,但是千百年来,人们的故事都在讲述着一个相同的主题:那就是生命的过程。诚然,有些人的故事很精彩,有些人的故事很平淡;有些人的故事是喜剧,有些人的故事是悲剧。但是,故事就是故事,归根结底都是人编造出来的,尽管有些故事编造得很滑稽甚至很无聊。如果一个人的故事能够得到他人的关注乃至传诵,那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
目录:
重返“北大荒”的感悟(代序)
第一篇 法理浅谈
一/茶道与法学
二/名茶与名家
三/品茶与名家
四/茶乘与法缘
五/恭德与法德
六/茶韵与法商
七/茶盲与法盲
八/别茶与别法
九/茶馆与法院
十/茶文化与法文化
十一/茶环境与法环境
十二/云雾茶与阳光法
十三/无我茶与无我法
十四/大红袍与准君子
十五/茶近山而法从水
十六/乌龙茶座法学家
十七/五品赏茶与五声听狱
十八/“帝王戏”与“人治情结”
十九/权力与权利
二十/天堂里没有法辩
二十一/法眼看人低
二十二/刑事司法与吃饭
二十三/富贵病与文明罪
二十四/经济犯罪的黑洞
二十五/一念之差的罪恶
二十六/错放还是错判
二十七/刑罚的文明
二十八/刑罚的情感
二十九/尊严是法律的生命
三十/公正是法律的灵魂
第二篇 法治漫谈
三十一/从法律走向法治
三十二/稳定·公正·和谐
……
第三篇 法律侃谈
第四篇 法事杂谈
第五篇 法学闲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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