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业务管理与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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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称:互联网金融业务管理与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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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互联网金融业务管理与服务指南》: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1.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整改监督力度。一是强化客户备付金监测管理,及时预警客户备付金安全风险,加大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二是定期、不定期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安全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展抽检、核查、整治,重点抽检业务不规范、风险问题较多且经营亏损较为严重的支付机构。三是因地制宜采取监管措施,增强支付机构的“红线”意识和备付金存管银行的责任意识。对备付金管理薄弱、存在挪用备付金行为的支付机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未尽职履责甚至与支付机构合谋的备付金存管银行,采取限期改正、警告、罚款、通报批评、暂停或终止备付金存管业务等措施进行处罚。强化备付金存管银行关于客户备付金损失的责任,必要时要提供流动性支持。
  2.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以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为基本目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账户的统一设立和集中监测。
  3.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沉淀,引导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原、创新支付服务,不以变相吸收存款赚取利息收入。4.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实现资金清算的透明化、集中化运作,加强对社会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测。推动清算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建设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应向人民银行申请清算业务牌照。平台建立后,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的业务应全部迁移到平台处理。逐步取缔支付机构与银行直接连接处理业务的模式,确保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落地。5.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违规处罚。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一般不再受理新机构设立申请,重点做好对已获牌机构的监管引导和整改规范。对于业务许可存续期间未实质开展过支付业务、长期连续停止开展支付业务、客户备付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机构,不予续展支付业务许可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撤销严重违法违规机构的支付牌照,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
  排查梳理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工商注册信息、客户或商户数量及分布、交易规模、业务模式,结算方式、资金规模、存放情况,与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跨地区开展业务、层层转包业务、与其他无证机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占用资金的可能,相关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
  根据无证机构业务规模、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对于业务量小、社会危害程度轻、能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可给予整改期,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业务规模较大、存在资金风险隐患、不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依法取缔。采取集中曝光和处理的方式,整治一批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非法开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典型无证机构,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市场秩序。三、职责分工人民银行是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单位成立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
  (一)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职责分工
  人民银行负责客户备付金的监管,加大客户备付金专项整治和执法力度,查处和纠正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情况以及备付金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客户备付金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足等问题。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并组织实施,改变支付机构通过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的情况,指导清算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建设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处置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的风险事件,在业务、维稳、信访、舆情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对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
内容简介:
  《互联网金融业务管理与服务指南》共分十一章,主要包括:总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相关;互联网支付业务相关;P2P网络借贷业务相关;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相关;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相关;股权众筹业务相关;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等。
目录:
第一章 总的指导意见
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措施及总体要求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思路及总体要求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
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方案
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
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
通知
关于进一步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清理整治的通知
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

第三章 互联网支付业务
概念释义、监管归属及管理标准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支付安全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
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
关于加强条码支付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人管理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

第四章 P2P网络借贷业务
概念释义、监管归属及管理标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第五章 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
概念释义、监管归属及管理标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

第六章 互联网保险业务
概念释义、监管归属及管理标准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
概念释义、监管归属及管理标准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第八章 股权众筹融资业务
概念释义、监管归属及管理标准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第九章 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业务
概念释义、监管归属及管理标准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第十章 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总体要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章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及总体要求
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关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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