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
一定程度上存在混乱现象。为了对此加以规范,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一份《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要依法制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的制定主体是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已经制定适用规则,与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适用规则有不一致的,应当进行修订;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适用规则有不一致的,同为规章的,依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为规范性文件的,可以优先执行省级政府制定的适用规则。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91条第2款对于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是这样规定的:“裁量权基准由享有裁量权的行政机关制定,或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目前,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主要有两种情况:(1)行政执法机关基于同级政府的要求,制定本机关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2)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执法的需要自行制定裁量基准。这种情形非常普遍且主要集中在县(县级市)一级行政机关。
在福建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不仅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还包括具有环境保护职能的县(区、县级市)的行政执法机关。县(区、县级市)的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应本级政府的要求或者基于自身执法需要而成为制定主体。例如,福建漳州《龙海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规定:“全面规范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全市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市监察局、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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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公共治理视野下的软法》主要内容包括:海洋渔业领域中的软法、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软法、科技领域中的软法、经贸领域中的软法等内容。
目录:
第一章 海洋渔业领域中的软法
第一节 软法的界定及渊源
一、软法的产生
二、软法的界定及渊源
第二节 海洋渔业治理与软法
一、海洋与渔业局在公共治理中的职能
二、海洋渔业软法制定的必要性及功能
三、海洋渔业软法规范的分类
第三节 海洋渔业治理中软法的运行机制
一、海洋渔业治理中软法的制定机制
二、海洋渔业治理中软法的实施机制
三、软法在海洋渔业领域治理中的实施成效
四、海洋渔业软法实施机制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 对海洋渔业软法应用的分析
一、软法的制定缺少行业协会的参与
二、软法的制定、实施体现了行政管理的观念,而非现代政府治理
三、软法的实施不到位
第二章 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软法
第一节 环境保护需要软法
一、环境保护需要软法的社会基础——环境管制向环境公共治理的转型
二、软法与环境公共治理的结构耦合
第二节 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软法类型
一、内部软法
二、外部软法
第三节 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软法运行机制
一、软法的创制
二、软法实施机制
第四节 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软法机制评析
一、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软法运行效果
二、环境保护领域软法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第三章 科技领域中的软法
第一节 科技治理与软法
一、科技治理的基本理论
二、我国的科技治理
三、科技治理需要软法
第二节 科技领域中的软法类型
一、自律规范
二、公共政策
三、弹性法条
四、技术标准
第三节 科技领域软法的运行机制
一、科技领域软法的制定机制
二、科技领域软法的实施机制
第四章 经贸领域中的软法
第一节 经贸领域软法治理机制概述
一、经贸领域软法治理机制的产生背景
二、经贸领域软法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经贸领域中的软法的实施机制
一、谈话提醒
二、经济激励机制
三、行使具有强制性质的自我管理权
四、借助硬法宣示的权威和影响
第三节 经贸领域中的软法运行障碍
一、创制主体单一,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有限
二、软法创制过程封闭,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三、软法的实施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
第四节 经贸领域中的软法治理机制的完善
一、软法创制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对软法制定程序规范:公众参与,加强互动
三、经贸领域软法运行环境的完善
第五章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软法
第一节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软法类型
一、行政合同
二、行业标准
三、内部工作指引
四、各类规划
五、行政奖励机制
六、行政指导
第二节 软法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领域中的功能与作用
一、辅助硬法实施的作用
二、作为发展硬法的先导作用
三、提供行政决策参考信息的作用
第三节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领域中软法的运行机制
一、创制机制
二、实施机制
第六章 软法在公共治理领域应用的反思
第一节 软法“舶来”及其异化
一、软法兴起的背景
二、软法“舶来”的目的
三、软法舶来后的异化
四、软法异化浅析——制定主体的缺失及实质价值理念的扭曲
第二节 软法“舶来”在公共治理领域的积极意义
一、何谓公共治理
二、公共治理的理论来源
三、公共治理的手段分析
四、软法进入公共治理领域是公共治理发展的必然
第三节 软法规范化的制度构想
一、欧盟软法的借鉴
二、软法规范化的出路——吸收软法的核心价值及构建完整的软法制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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