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1年第3期》:
三、中国国际法学者的使命担当
当下,由于世界格局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深刻变化,中国国际法学者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大有用武之地。在此,与学界同仁分享有关担负“匹夫之责”的点滴感想,共商共勉。
(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加强国际法理论研究
为有效参与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创新发展,中国国际法学者亟须进一步加强国际法理论研究,在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本质特征的基础上,潜心研究国际法理论。
在国际法理论研究中,我国国际法学界老一辈学者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既重视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的钻研,更重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和发展,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严谨治学。他们的沧桑历练、观察视角、敏感程度及精神境界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当前,在研究西方形形色色的国际法“创新”理论中,需要注重追根溯源,以史为鉴,深入探究此类“创新”理论的“理论与政治‘家谱族系’及其历史背景”和思想根源。“南方中心”(South Centre)前秘书长格索维奇(Bransilav Gosovic)博士曾深刻指出:“殖民时代的史实总被淡忘,似乎与现实不‘相关”’;“现在(发展中国家)需要完成的使命,便是反击北方国家所操控的全球政策和知识霸权。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需要揭露和解构其历史和知识根源,正是这种历史和知识根源滋养、支撑着北方国家当前的全球架构并使其正当化,助长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冷战思维的长期存在,并将其重新包装并适应不断演进的国际环境和时代”。显然,在国际法理论研究中,需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注重以历史考察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揭示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失衡性”。只有在深刻认识和实质批判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失衡性”的基础上,才可能有真正的国际法理论创新。
(二)增强“主力军”意识,促进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创新发展
在一定意义上,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是各国国际法学者促进国际法治发展的共同“精神家园”,也是国际法领域新的思想、理念、理论、原则的“策源地”。
战后,国际法及其“国际话语体系”是在新旧国际秩序的矛盾斗争中不断发展的。国际法既是发达国家巩固国际旧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发展中国家促进改革国际旧秩序、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重要工具。反映在国际法规范上,一些新的法律原则确立了,但一些旧的法律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有效,国际法规范体现了新旧法律原则并存、冲突的状况。显然,在国际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维护国际旧秩序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斗争。这一斗争往往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方的暂时妥协而告一段落,然后又产生新一轮的斗争,如此循环往复。而每次循环往复,都把国际秩序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国际法规范,提高或推进到一个新水平或新的发展阶段。
由于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失衡性”,南北国家的基本立场未变。发达国家为保持和发展其在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中的优势地位,自然成为固守和维护该体系的“守护神”:而发展中国家为改变其劣势地位,必然成为促进该体系创新发展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南北两类国家在其中既矛盾斗争,又妥协共处,总体上发达国家居于上风。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在20世纪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创新发展,借重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相继提出了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一系列创新概念和理论,有效推动了国际法实践的创新发展。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个进步,都需要艰辛的斗争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复失或名存实亡。对于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创新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发展中国家应有充分认识和战略定力。尽管关山重重,在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创新发展中,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法学者理应确立和增强“主力军”意识,联合自强,努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勇担使命,促进中国特色国际法学的发展
处于充满挑战的伟大时代,中国特色国际法学的历史使命是,站在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立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紧密联系中国和国际实践,汲取国际社会长期积淀的国际法学精华,破旧立新,促进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创新发展,坚定维护和发展基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国际法原则和体制,为促进国际法实践的健康发展,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的学术贡献。
中国特色国际法学是国际法的“中国特色话语”,是我国国际法学者长期共同努力的集体成果,也是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显然,在国际法领域,“中国特色话语”不能游离于“国际话语体系”之外,而是要融合于“国际话语体系”,坚持以“批判性反对”和“积极建设”精神,促进“国际话语体系”的改革创新。“中国特色话语”融入“国际话语体系”的具体工作,体现于“学贯中西”“走向国际”的学术论著,体现于“有理有据”“平等对话”的国际学术交流,包括在国际组织、国际性论坛、国际性学术期刊等发出“中国强音”,不仅要提出具有创新理念的“中国主张”,更要有经过充分论证、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
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在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创新发展中必然承担较大责任。中国近年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已正式载人联合国一系列文件,成为引领国际法及其“国际话语体系”创新发展的理念。实际上,中国特色国际法学的发展与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创新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中国特色国际法学的发展,集中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改革创新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共同诉求,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改革创新的方向和进展。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特色国际法学本身的发展,也是对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创新发展的重要贡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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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国际经济法学刊》是我国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学术期刊(季刊)。其宗旨是:立足我国改革开放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新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关系各领域的重要法律问题,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律实践以及我国的涉外经济立法、决策和实务操作提供法理依据或业务参考。
《国际经济法学刊》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是我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开拓创新、精耕细作的学术园地,也是我国国际经济法学者与各国同行交流互鉴、平等对话的学术平台。
《国际经济法学刊》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亟需海内外广大国际经济法学者的同心协力和敬业奉献。
目录:
【特稿:国际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我对国际法治的思考
国际法治的挑战
依据国际法解决国家间问题
从融入走向引领,为国际法治贡献中国智慧——纪念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
关于国际法“国际话语体系”的思考
【国际贸易法】
管制与自由:国际技术转移法律规则的回顾与展望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论争的常态与非常态
【国际金融法】
《矿业、农业和建筑设备议定书》视域下我国融资租赁规范体系的完善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金砖银行紧急贷款机制探究
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区块链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的机制构建
智能投顾市场准入法律规制研究
【国际经济法专题】
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中适用互惠原则的实证研究
论海外驻军活动中的国家行为豁免例外
非洲仲裁的发展
【学术动态】
第十四届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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