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伤害救济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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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称:职业伤害救济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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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4.德国
    德国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发源地,今日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就像一个“灌木丛”。德国之所以产生一个这样的制度,与其背后的哲学背景、丰富的理论有很大关系。理论分析和研究对于思维丰富、逻辑严密的德国人来说从来不是难题,就像工伤保险制度诞生时具有深刻的理论背景一样,今日德国对于工伤保险制度的研究同样是丰富和深刻的。
    5.日本
    在1947年以前,日本有关职业灾害救济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既受德国法也受英国普通法的影响,1947年后,日本形成了独特的体系。二战后,日本社会受到自由和解放的思潮影响,劳动法研究虽然起步晚,但异常活跃,关于职业灾害救济有细致的制度和丰富的研究成果。
    6.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原来同属工人赔偿法体系,后来新西兰实行了事故保险制度,一切事故包括职业灾害都属于事故赔偿体系的范畴,两个国家关于职业灾害的理论研究非常注重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
    7.北欧诸国
    北欧国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远比其他西方国家来得积极和重要。②这背后的理论是建立福利国家的理念,福利政策是建立在社会政治民主基础之上的。虽然北欧有的国家工业革命开始时间比较晚,但工业社会的其他社会问题在北欧也同样发生。随着工业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北欧诸国的社会思想开始变化,出现了一批著名的社会思想家。思想家是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重要力量并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对于职业灾害赔偿制度研究关注的重点是如何提高保障水平,使每个人都过上体面、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作者简介:
    翟玉娟,女,河南济源人,1967年生,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2006-2007年美国西北大学访问学者。主要兼职为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中国劳动法学会会员、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学会理事、深圳大学宪政与人权研究所研究员、深圳大学弱势群体研究所研究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期从事法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工作,专业领域为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内容简介:
  

    职业灾害是现代工业社会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职业灾害给劳动者带来了无法预料的灾难,受伤、无法工作、没有收入,甚至终身残疾以及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和人生的无奈。对于劳动者的亲人,职业灾害也是整个家庭的灾难,正常生活秩序的破坏、经济的负担、精神的压抑,尤其是经历突然失去亲人的人生悲剧或者长期面对残疾家人的压抑。职业灾害也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显性和隐性损失,处理伤害的费用、熟练劳动力的丧失、其他劳动者的心理负担以及有良心雇主的心理责难,还有不可预计的间接损失。同样,职业灾害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损失和负担。如何处理职业灾害带来的后果,如何避免产生更多的职业灾害,这是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职业灾害救济是一个融合了多学科领域的课题,不但饶有理论上探究的必要,更富有现实的人文关怀。
      《职业灾害救济法律制度研究》围绕职业灾害救济的主题而展开,分为以下四章:
      第一章职业灾害及救济的理论范畴。我国目前适用的“工伤”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工伤”包括所有因工作导致的伤害和疾病,包括工伤、职业病和途中事故伤害三种。狭义的“工伤”仅包括在工作中的外在伤害。工伤两种含义的适用容易导致概念上混淆。《职业灾害救济法律制度研究》采用“职业灾害”用语,既突出了伤害与劳动之间的联系,又准确地包括了外在的伤害、疾病甚至精神上、心理上的伤害,相当于广义上的“工伤”。我国有关劳动主体的划分比较复杂,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仅限于我国《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对于雇佣关系中的雇员以及劳动教育关系中的学徒生、实习生,《职业灾害救济法律制度研究》认为应同样作为职业灾害的主体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职业灾害救济途径有工伤保险、民事赔偿和商业保险。工伤保险具有及时、确定和补偿不究过失的优越性,应成为职业灾害救济的主要途径。用人单位故意、重大过失或者是用人单位外第三人侵权造成职业灾害,劳动者应该享有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同时应鼓励用人单位参加商业保险,提高对职业灾害劳动者的保障水平。

目录:

摘要
引言
一、事实与数字
二、问题的初步揭示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本书研究方法
第一章 职业灾害及救济的理论范畴
第一节 职业灾害
一、内涵与外延
二、受职业灾害的主体
第二节 救济制度及功能
一、职业灾害救济制度的种类
二、职业灾害救济制度的功能

第二章 职业灾害与工伤保险
第一节 工伤保险制度
第二节 中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赔偿功能实现程度有限
二、预防功能缺失
三、程序上存在障碍
四、认定标准存在问题
第三节 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
一、工伤保险预防机制的完善
二、工伤保险赔偿功能的完善
三、工伤保险程序的完善
四、职业灾害认定标准的完善

第三章 职业灾害与民事赔偿
第一节 职业灾害的民事救济
一、国外民事侵权制度与工伤保险的关系
二、中国民事侵权制度与工伤保险的关系
第二节 中国职业灾害民事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灾害赔偿标准存在的问题
二、职业灾害民事赔偿归责原则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中国职业灾害民事救济制度的完善
一、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制度的衔接
二、职业灾害民事赔偿归责原则的完善
三、职业灾害的非财产损害赔偿
四、职业灾害民事赔偿的范围

第四章 职业灾害与商业保险
第一节 商业保险
一、商业保险在职业灾害赔偿中的发展
二、商业保险的职能
第二节 雇主责任保险
一、雇主责任保险的出现
二、雇主责任保险与民事侵权
三、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
四、中国的雇主责任保险
第三节 与职业灾害救济有关的人身保险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寿保险合同
三、健康保险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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