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刑法博士文丛:死刑检察监督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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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称:武汉大学刑法博士文丛:死刑检察监督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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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司法环节的相互制约正是对司法规律的遵循,也是检察职能的充分体现。宏观性的总体规定与微观上的具体适用从功能和效果上看并不能得此相同的结论,从制约的运作机理分析所形成的非典型性和非彻底性的深层次挖掘,此时检察机关的制约并没有表现出常态化的所有特征,而是一种具有监督性的特殊制约,也可概括为制约性监督。因为,首先,公、检、法三机关互相制约是一种配合型的、非机械平行的制约关系,在实践中,特别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制约是目标一致、互相平行基础上的工序性配合制约关系,其本身就使制约带有缺陷。“配合原则抵消了制约原则的积极作用,具有很大的负面价值。”①“这种在制约关系上的平分秋色首先是直接抑制了检察监督职能”。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没有从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体制中,特别是没有从法律的角度来规定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③其次,检察制约没有权力制约所应具备的强制性效力,其监督权不具有强力支配性。检察院对法院的制约和法院对检察院的制约,在性质和效力上是不同的,检察院对法院的制约是一种有限制约。检察监督权是一种程序性的权力,其监督行为有赖于被监督者的配合和实体处理,检察机关对于法院审判的监督方式主要是启动程序和提出意见,只能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的通知,并无直接责令法院整改的权力,而程序启动后实体上如何裁判还是取决于法院,其并不具备实体处分的效力。实际上,法院因为对检察院的控诉监督拥有实体性的最终裁判权而处于制约关系的上位,而不是像一些人凭空想象的检察院处于上位,其仍是一种在不违背审判中心主义的前提下的制约与监督。
    ……
作者简介:
    孙宝民,汉族,1965年生,黑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公派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1988年大学毕业,先后在黑龙江省、市、区三级检察院研究室、办公室、公诉处等多个部门任职,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中青年法学家、黑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编著书籍10余部,发表文章100余篇,其中获省部级以上专著、论文评奖奖励17次。获二等功奖励1次、三等功奖励3次。
内容简介:
    死刑检察监督是死刑权力制约和司法控制中的重要内容。本书遵循刑事一体化的思路,以强化死刑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实现死刑司法控制为目标,立足死刑立法及实践存在的问题,注重实证层面的经验和技术支撑,着眼于死刑正当程序的规范构造,重视死刑实体法的完善发展,探索死刑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监督措施,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实体和程序的统一,跨学科、多角度地进行深入研究,努力构建集实体控制和程序控制为一体,融直接控制与间接控制为一身,兼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于一任,具有不可替代独立价值的死刑检察监督理论体系及运作方式。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基础论:死刑检察监督的理论概述
第一节 检察法律监督阐释
一、监督问题的厘清
二、法律监督的诠释
三、检察特色的总结
第二节 死刑检察监督规制
一、死刑控制模式评述
二、死刑司法控制特征
三、死刑检察监督界定
第三节 死刑检察监督历史沿革
一、我国古代时期的死刑检察监督
二、清末、民国时期的死刑检察监督
三、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死刑检察监督制度
四、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死刑检察监督制度
第四节 国外死刑检察监督制度考察
一、各国死刑控制发展路径述评
二、美国检察官在死刑中的作用
三、俄罗斯的死刑检察监督制度
四、日本死刑检察起诉制的特色
第五节 死刑检察监督法理根据
一、法律依据
一、理论依据
三、现实依据
第六节 死刑检察监督价值分析
一、控制减少死刑
二、切实保障人权
三、杜绝错案发生
四、落实宽严相济

第二章 实体论:死刑检察监督的标准
第一节 检察监督死刑案件的法律标准
一、死刑案件实体适用的问题表征
二、死刑适用总则标准的分歧认识
三、死缓案件具体适用的标准划定
四、死刑案件裁量情节的总结归纳
第二节 检察监督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
一、死刑案件证据适用存在的问题
二、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质疑
三、强化死刑监督证据效能的途径
第三节 死刑执法冲突的协调
一、统一司法解释制度的构想
二、政法委协调案件制的改良
三、案件集体决策制度的纠偏
四、抗诉争议协调机制的完善

第三章 程序论:死刑检察监督的程序
第一节 死刑案件的立案监督
一、立案监督机理的深化
二、立案监督结构的补正
三、立案监督机制的健全
第二节 死刑案件的侦查监督
……

第四章 改革论:死刑检察监督的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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