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
关于监督管理,2000年的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关于处罚实施机关,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这里除了吊销执照明确由工商部门负责外,其他处罚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8号)规定的主要职责(四),工商部门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但是这个“流通领域”中的对象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指明,因此需要结合其他部门的“三定方案”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4号)规定的主要职责(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建筑法》第七十六条其他处罚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的规定,工商部门监管的“流通领域”中的对象并不包括建筑工程。
作者简介:
孙百昌,管理学博士直接从事了大量的企业注册、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等行政管理的个案操作和宏观指导,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结合实践进行理论研究,熟悉中国行政法、经济法,在国家核心期刊等刊物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个人专著有《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学》、《监管制度理论及工商行政管理博弈研究》、《实用行政法学研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与证据操作》、《基层执法疑难问题研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解释司法解释分类汇总及应用解析》等。
内容简介:
我国正处在外部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不断快速变化的窗口期。一线执法人员在这一窗口期,面临丰富多彩、快速变化的现实生活,必然会不断遇到新的问题,甚至是执法困境。现实在考验也在提升我们的执法智慧。《基层执法办案精解(2011年续)》的个人见解或许能为阅读者提供一种分析问题的思路,执法实践中仅供参考。
不过应当承认,在活生生地现实生活中,任何法律都是过去时,抽象甚至显得苍白无力。此时我常常感慨和敬佩在一线的执法人员,是他们在忠于法律的同时,把生活和书本真实地结合起来。正是他们在推动着法律的完善。
我在书中基本采用了提问者的原话,为了讨论的方便,笔者对其中一些问题进行了简化处理,以防止问题过于复杂而主要观点不突出。
非常感谢一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他们不断地提出工作中的问题,成为我持续研究的推动力。
目录:
第一篇 执法主体类
1.工商部门是否有权管辖生产假冒产品厂家
2.工商部门是否对建筑公司违法使用建筑材料拥有监督处罚权
3.法律适用的思路:以自制医用氧气不达标行为应由药监部门查处为例
4.工商部门能否查处不合格肥料
5.学校食堂与非学校职工签订承包协议,工商部门能否查处
6.企业对外供货是否处于流通环节
7.工商部门是否有权对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8.工商部门对保险合同有没有执法权
第二篇 办案程序类
9.委托工商所进行案件核审的含义
10.如何填写案件发生地
11.办案取证是否必须要公司负责人的询问笔录等
12.犯罪移送的证据标准
13.案件核查数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4.某大型超市在市内四个区的分支机构设立经销点,经营多家供货商的多品种七批次酱菜食品不合格,处罚产生争议,如何处理
15.行政检查和抽样检测
16.查处一批电缆初检未备份
17.关于一事不再罚
18.没有立案,但发现违法行为难以采取强制措施,很可能就被当事人毁灭证据,怎么办
19.关于违法所得的疑问
20.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网络违法案件证据的固定
21.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如何固定网络违法案件的证据
第三篇 法条适用类
22.三论行政处罚的“不问主观状态原则
23.地方性法规和法律不一致如何处理
24.这种情况是无照经营吗
25.没有具体的罚款数额怎么办
26.某公司生产的种子外包装宣传上所描述的种子特征与其审定公告不一致,该如何适用法律
27.吊销造纸厂找不到明确的依据
28.对营业执照中登记事项的管理和对经营行为的管理
29.煤矿无照,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还是国务院的《特别规定》
30.《公司法》199条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31.该案能否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处罚
……
第四篇 案件定性类
第五篇 企业登记类
第六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篇 无照经营类
第八篇 食品等商品类
第九篇 广告类
第十篇 商标类
第十一篇 不正当竞争类
第十二篇 个体工商户管理类
第十三篇 诉讼、复议、证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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