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书摘:
《哲学分析(2016年第7卷第2期 总第36期双月刊)》:
二、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的概念基础与“形态”体系
(一)问题:何种“体”?如何“一”?
杨国荣教授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也对我的研究做了一个十分到位的提醒和指点,这就是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关系的问题。国荣教授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在试图建立的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的道德形而上学构架中,与现实相关的似乎主要涉及第三个环节,即历史哲学及其所指向的民族精神,而精神现象学所关涉的观念,法哲学之域中的规范,同样有其现实根据,否则只是思辨抽象,现实性并非在历史哲学环节才发生和形成,同样,历史性也并非第三个环节才具有。第二,法哲学关乎规范性,规范性同样是伦理道德的内在规定,将法哲学视为三个环节中的一个,容易使规范性从伦理系统中抽出。第三.仅管强调“三位一体”,但三个环节似乎表现为某种推论关系,因而可能是抽象形态的思辨,在现实的层面,它们之间的关系具有互动互融的性质。国荣的三个问题聚焦于一点:在道德形而上学体系中,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到底是前后推论的关系,还是彼此贯通的“三位一体”?如果是三个环节,是否可能导致规范性、现实性、历史性从伦理道德中脱出?
必须承认,关于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的观点,与其说是一种立论,毋宁说是一个大胆假设,有待严谨的“小心求证”。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如果“三位一体”,这个“体”是什么?如何“一”?它又回到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伦理道德的哲学本性是什么?如果是“精神”,那么,“精神”在概念中能否、如何达到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统一?同时又回到一个命题:“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如果伦理道德在形上层面是或且具有精神哲学形态,那么,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能否构成伦理道德精神哲学形态的体系或形上基础?
破解这些难题的关键有三:“精神”的概念;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和历史哲学的关系;伦理道德与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关系。“三位一体”的根据及其哲学逻辑是:伦理道德的本性是精神:“精神”的哲学本性是思维和意志的统一:思维和意志统一的哲学形态及其现实性,是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三位一体。
(二)“精神”概念中的“三位一体”
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内在于伦理道德的概念本性中.是伦理道德“精神”的概念本性的逻辑展开。在中国传统和黑格尔哲学中,伦理道德与“精神”似乎存在某种概念上的相互诠释和体系上的相互包容关系。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伦理道德是“客观精神”即精神的现实性的两个基本结构;在《法哲学原理》中,伦理道德是意志自由发展的两个基本环节。而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黑格尔的伦理学就是他的法哲学。在中国传统中,“精神”不仅是伦理道德的内核,甚至就是伦理道德本身。王阳明以精神诠释良知已经表明这一特点。伦理道德的本性是“精神”,那么“精神”的形上结构是什么?这又回到黑格尔关于精神的那个著名论断。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对于“精神”的表述似乎相互矛盾。他首先申言“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继而又说,“精神首先是理智”,“精神一般说来是思维”。①然而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黑格尔的哲学辩证是:精神是思维与意志的统一。“精神一般说来就是思维,人之异于动物就因为他有思维。但是我们不能这样设想,人一方面是思维,另一方面是意志,他一个口袋装着思维,另一个口袋装着意志,因为这是一种不实在的想法。思维和意志的区别,无非就是理论的态度和实践的态度的区别。它们不是两种官能,意志不过是特殊的思维方式,即把它自己转变成定在的那种思维.作为达到定在的冲动的那种思维。”②这段论述表面谈思维和意志的关系,实际澄明思维、意志与精神的关系,他所做的哲学辩证是:精神是思维和意志的统一.但思维和意志并不是精神的两个结构,而是精神的两种形态。两个结构是什么?就是黑格尔所批评的“人有两个口袋”,分别装着思维和意志;两种形态即精神的两种存在和呈现方式,两种形态是什么?是对待同一对象的两种不同态度,是理论态度和实践态度的区别.理论的态度是思维,实践的态度是意志或冲动。思维和意志合一,“一”是什么?就是“精神”,思维与意志合于“精神”。如何合一?为何合一?意志是特殊形态的思维,是“冲动形态”即将自己实现出来的那种思维。思维是“知”即黑格尔所说的“理智”。意志是“行”,二者关系的中国话语与中国表达就是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一”是什么?在王阳明那里,“一”是“良知”。“良知”是什么?“良知”是“精神”。如何才是真正的“合”?“知”“行”之间不能用“与”字,“下‘一’字,恐未免有二”。用一“与”字,“知”、“行”便是良知或精神的两个环节,或黑格尔所说的两个口袋。“知行合一之说,专为近世学者分知行为两事,必欲先用知之之功而后行,遂致终身不行,故不得已而为此被偏救弊之言。”
……
内容简介:
《哲学分析(2016年第7卷第2期 总第36期双月刊)》主要内容包括:哲学专题讨论、道德形上学的当代思考、中西四德的对观:伦理冲动的两种道德哲学形态、**原子主义权利观的伦理精神——樊浩教授“伦理精神”系列论著读后、伦理道德,为何“精神”?哲学传统研究、逻辑究竟是什么以及逻辑应当是什么?、大仁不仁——《老子》对人为之“仁”的反思日常生活的哲学思考、自然语言与话语主体的逻辑、从“身体映像”到“身体哲学——秦汉身体哲学的建构理路与诠释范式探析、正义的不同情境及其证成——论莱纳·弗斯特的政治哲学,等。
目录:
哲学专题讨论
道德形上学的当代思考
中西四德的对观:伦理冲动的两种道德哲学形态
超越原子主义权利观的“伦理精神
——樊浩教授“伦理精神”系列论著读后
伦理道德,为何“精神”?
哲学传统研究
逻辑究竟是什么以及逻辑应当是什么?
大仁不“仁
——《老子》对人为之“仁”的反思
日常生活的哲学思考
自然语言与话语主体的逻辑
从“身体映像”到“身体哲学
——秦汉身体哲学的建构理路与诠释范式探析
正义的不同情境及其证成
——论莱纳·弗斯特的政治哲学
科学技术的哲学理解
作为“大科学”的人文科学
——一种“正位论”的思考
王星拱与批判学派的思想关联(中)
随笔与访谈
新丝路世界秩序背后的哲学基础及其影响
——在第13届罗德岛世界公众论坛“文明对话”会议上的发言
试论儒学在战后台湾的迁变
“跨人文”、“后人文”是对人文主义的丰富吗?
——访邱仁宗院士
动态与书评
走向伦理精神
——第十二届《哲学分析》论坛樊浩教授作品研讨会综述
不公平感与人的社会行为
——记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学者沙龙
价值哲学研究的新境界
——《从理论价值哲学到实践价值哲学》评介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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